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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到底谁能代表学生?一定是悲剧收场
http://www.CRNTT.com   2014-03-25 00:26:59


 
  学生的诉求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今日“立院”朝野政党既然都已经选择在院会中将有争议的条文逐条表决,并且各方反对的意见也都一一得到回应,只是服贸不是只涉及台湾一方面的事,学生应当从多面向的角度,从国际间的惯例及条约来思考能不能如此凭藉一方之意就随意更改双方所同意的文本?学生的担心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今日马政府并非没有回应,而只是没有照抗议学生的想法来做,号召学生罢课、民众罢工,包围国民党各地方党部,时间拖久了不但对罢课罢工者的身体及心理都是一项煎熬,长期霸占“立院”造成议事瘫痪,也只会换来民众的不谅解。

  学生林飞帆提出三十二字箴言声明“政令宣导、罔顾民意,既不民主,又无法治,先有条例,再来审议,给我民主。”学生提出的四点诉求如下,第一,要求朝野政党,应协商召开涵盖各阶层广泛参与之公民宪政会议;第二,退回服贸,本会期完成两岸服贸协议监督的法制化;第三,本会期完成两岸协议监督法制前,台湾政府不得与中国政府签订任何协定或协议;第四,呼吁朝野“立委”应响应民间诉求,民间团体已提出“两岸协定缔结条例”草案,呼吁朝野党团及朝野“立委”提案、连署并承诺积极推动本会期完成立法三读。

  针对通过服贸认为是罔顾民意,事实上,服贸有利有弊,在学生的眼中完全是负面的,倘若如此,为何国民两党都不敢轻言废弃,而只是在修改及委员会和院会程序中进行争执,谁能代表民意?多项民调中呈现支持的民众要多于完全反对的民众;其条例设置若有,亦是不溯及已生效的情况,监督机制一直都有,“国安”审查也没有缺少,安全评估更是严格,许多事实情况都早就公布,且说过很多次,只是这些学生完全视若无睹,毫不接受。

  对于四项诉求第一,要求朝野政党,应协商召开涵盖各阶层广泛参与之公民宪政会议,谁能代表各阶层?谁又能代表学生?其公民宪政会议的法效果究竟为何?其正当性为何?充其量也只是参考作用,以时间换取空间的技术而已;

  第二退回服贸,那希望大陆如何回应及对待?希望业者如何能服气?靠着占据“国会”就能予取予求,未来任何争议议题是否都能比照办理?第三台湾政府不得与中国政府签订任何协定或协议,如果将大陆比照一般国家来看待,是否台湾政府也不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任何协定或协议?那么这个政府存在等于失去存在的意义?未来无论何党执政都不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任何协定或协议,这岂不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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