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日电/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从推行联合检查、推行上下级协同检查、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范检查扰民五个方面对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查工作提出相应的要求和规范。
记者注意到,2019年版《清单》在2018年版清单规定的28项随机抽查事项基础上,新增了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监督检查等5项随机抽查事项。
《清单》明确,将推行联合检查,对“全国性信息网络工程或者国家规定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其中重点是国际通信设施)”“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检查”“主导电信企业互联规程执行情况检查”“电信新业务试办情况检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检查”等事项,工信部机关相关司局探索实行联合检查,逐步扩大联合检查事项范围;推行上下级协同检查,工信部机关相关司局组织开展检查时,要加强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的沟通协调,争取一并开展检查,防范多头反覆检查。
《清单》指出,要改进检查方式方法,随机抽查事项要按规定编制抽查计划、按计划开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通过网络监测、信息化监管、数据共享等方式能够实现检查效果的,可以不实行现场检查。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公示检查结果等信息,推进数据共享。
此外,《清单》强调,要防范检查扰民,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实施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除非确有必要,原则上不在节假日实施检查。检查人员现场检查要出示证件、规范言行。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