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共同探讨协商签订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定,建立两岸文化教育合作机制。
——支持两岸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就协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进行研究规划,以利建立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实现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五、加强两岸新闻交流。
——扩大两岸信息交流,促进尽快实现两岸新闻媒体互设常驻机构,鼓励两岸新闻界加强交流合作。
六、支援台资企业在大陆发展壮大,推动两岸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合作。
——支持台资企业积极因应全球金融环境剧烈变动,进一步运用大陆实施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和扩大内需市场的有利时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发展策略和市场布局,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步伐,努力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加强两岸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应用、市场推广、双向投资等方面的合作,鼓励两岸企业积极研究、使用和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和新能源技术,定期召开两岸研讨会,建立沟通平台,推动两岸建设节能、环保社会。
——促进两岸共同研究及合作因应气候变化;进行气象观测及预报技术和资料的交流;共同提高对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水准;针对环保议题,加强交流合作,建立沟通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