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恪守法理基础
由于王毅对“合情”是说要“照顾彼此关切”,所以不是只要求北京如何照顾台北的关切。台北若是基于对等的原则,也应要照顾到北京的关切。至于北京会有什么“关切”,依作者的初判,其实就是王毅对“合理”的解读:必须要恪守法理基础,这个意思就是要尊重两岸当局的现行规定,双方的宪法或相关法律,它们都规范了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框架。那么下一步再从北京的角度来看所谓的“不搞‘强加于人’”,其实一言以蔽之,就是希望台北不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因此,就“合情合理的安排”说法而言,王毅固然作了解读,但是因为他没有另外诠释出“两岸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所以外界就只了解前者被解读的看法,而对“十八大政治报告”中“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整段句子的理解还是一知半解。这个“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应如何解读,实际上对两岸一旦必须面对政治议题谈判时的定位问题来说,可能比“合情合理安排”的说法,更具迫切性。
文章说,不过,作者以中共过去对台的说法来解读,那么“两岸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应该可以放在下面三个层面来观察:一是两岸今后将在“不是中央与地方关系”前提下进行平等协商;二是两岸是“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二个“当局”,大陆必须正视台湾尚未与大陆统一并一直存在的现实;三是这将是一项在统一前两岸政治定位的“权宜安排”,主要是让台湾在走上政治谈判桌上之前,感到有受到大陆“对等”视待的合情合理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