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带量采购已提上日程。《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近日,联合采购办公室多次召开药品集中采购座谈会,为新一轮的带量采购招标收集企业意见,意在对新一轮带量采购的品种形成初步认识。同时,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指出,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
11月底,河南、湖南、广西三地医保局发文,要求开始35个带量采购品种的实际采购量填报工作。
抗菌药、慢性病用药或是新一轮带量采购的重点对象。湖南方面,11月21日宣布以抗菌药物为突破口,率先启动药品带量采购。取得成熟经验后,相关做法将扩大到其他临床用药类别。湖南省此次将2020年度全省抗菌药物预估总量的60%左右作为带量采购合同约定量。测算显示,本次抗菌药物带量采购的52个品种,价格下降幅度可达30%。
青海方面,就部分抗菌药物和重点监控品种开展带量采购;河北省也已经对15个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开展带量采购。
北京大学中国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表示,随着带量采购运营机制的建立,我国药品带量采购或成为常态,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品种纳入采购范围。
李玲表示,全国范围内推动改进药品购销模式,将推动行业规模化发展。例如带量采购覆盖面多在我国用药大省,这意味着,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医药企业将面临更大竞争压力,有利于推进行业优化重组,逐步改变行业规模偏小、品质偏低的局面,推动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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