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8日电/据文汇网报道,反对派议员许智峯前年抢去政府职员手机事件,立法会因应事件成立的调查委员会发表报告,认为有足够理据谴责许智峯。
报告指出,许智峯的行为不能接受,粗暴及不尊重公职人员,令立法会声誉受损,同时认为“不尊重”的指称已属过于温和,形容许智峯的行为比冲击更严重,但没有证据显示许智峯侵犯女事主的私隐。
调查委员会共有3人出席作供,包括事发时在场的运输及房屋局政治助理符传富,以及两名立法会保安主任。至于许智峯及属于保安局职员的女事主,均拒绝作供。
事发于前年4月一地两检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会议。调查报告引述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许智峯于立法会二楼一个升降机大堂,先抢去一张载有法案委员会议员名单及相片的纸张,再经多次尝试下,抢去女事主的电话,并一度进入男厕。
法院早前已裁定许智峯普通袭击、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及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三罪罪成,但是许智峯“死撑”称政府侵犯私隐,并向公署作出投诉,被驳回后又作出上诉。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行政上诉委员会早前驳回许智峯的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