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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股权激励 
http://www.CRNTT.com   2019-02-13 09:36:42


  中评社北京2月13日电/据国家外汇局官网2月12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幷明确了所涉资金的管理原则。

  外籍员工可凭登记凭证直接办理汇兑等业务

  根据《管理办法》,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实行登记管理,境内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可凭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跨境收支、资金划转及汇兑业务,无需事前审批。

  在具体操作流程上,外籍员工应当集中委托实施股权激励的境内上市公司统一办理相关登记。上市公司应当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公告后的30日内,在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统一办理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登记。

  登记所需材料包括书面申请、登记表、证明股权激励计划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外籍员工与公司雇佣或劳务关系属实的承诺函等。所在地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为境内上市公司出具相应业务登记凭证,公司凭业务登记凭证、外籍员工凭业务登记凭证复印件办理相关跨境收支、资金划转及汇兑业务。

  参与股权激励所需资金可由外籍员工自主选择参与资金来源,可以来源于其在境内的合法收入,也可来源于从境外汇入的资金。选择境外汇入资金的,外籍员工应当将资金汇入至境内上市公司账户或外籍员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外籍员工使用其境内外币账户内的资金的,外籍员工应将资金结汇后划入境内账户。银行审核业务登记凭证后,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关控制信息表的内容,为境内上市公司或其外籍员工办理入账或结汇入账手续。

  参与股权激励后,外籍员工需将出售股权激励项下股票或权益资金、参与股权激励项下分红派息所得资金汇出境外或购汇划转至其境内外币账户的,也可在银行办理汇出或购汇划转,所需材料包括业务登记凭证、外籍员工身份证明、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激励项下外籍员工境内交易证明文件或证券账户红利股息入账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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