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省在园幼儿174万余人,是1978年的7倍。2013-2017年,该省先后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筹措资金33亿元用于257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增学位92.56万个,全省基本实现一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园。
2018年,全省实施的各类学生资助项目达21项,共落实资助资金48.83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1.6万人次。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建立2200个留守儿童“希望家园”和一批“亲情电话屋”。全省52.5万适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其中97%在公办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快速发展,残疾孩子享受全纳教育。1949年,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5所。2018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84所,基本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县至少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连续15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70年来,湖北终把促进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就业成为民生改善的坚实基础、经济发展的基本支撑、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湖北省就业人员总量从1950年的962.6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358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连跨70万人、80万人、90万人台阶,2018年达到91.96万人。今年1-8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1.45%,城镇登记失业率2.51%。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同舟计划”,着力推进制度全覆盖迈向法定人员全覆盖。截至2018年末,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01.6万人、2282.5万人、590.3万人、675.6万人,社保由主要面向职工、面向城市,扩大到城乡、覆盖到全民,人人享有社保的目标正稳步实现。
连续15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增加2195元,居中部省份第2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55元提升至103元,比2013年增长了近一倍;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建立了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长期待遇调整机制,群众后顾之忧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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