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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习近平(图片来源:网络资料) |
中评社北京1月10日电/据新华网报道,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法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新华社《学习进行时》为您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014年10月23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2015年1月,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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