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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
中评社北京9月5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利用手中权力收了执法对象的微信红包,擅自对非法营运车主减轻处罚,自以为数额不大能瞒天过海……”近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李某在检讨书中悔过。
不久前,苏仙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巡察。巡察组分批分组下沉基层、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幷随机抽取100余名执法对象逐一电话回访。“我因非法营运被处罚了10000元,还买了5条香烟给中介人员和执法工作人员。”“我因非法营运被处罚了2000元,但是执法工作人员要求我给他1000元辛苦费。”电话回访中,2名执法对象的话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警觉,随即将问题线索移送。
翻阅账本、调阅记录、复印票据、个别谈话……调查人员逐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幷在相关材料中发现了执法对象购买香烟和向执法人员微信转账的记录。至此,4名执法人员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基本清晰。
“你们对非法营运车辆是如何处罚的?执法情况是否公开透明?”起初,调查人员旁敲侧击,但4名执法人员或避重就轻,或避而不谈,都不主动提及自身涉嫌的违纪问题。
“不起眼的小利小惠可能改变你的人生,希望你如实说清问题。”调查人员分析利害幷展示大量证据后,4名执法人员最终承认了事实。原来,2021年4月和9月,4人在执法过程中分别查处一台泥浆车非法营运和一台挂车非法改装营运的违法行为,在收受执法对象礼品礼金后,均对相关人员减轻了处罚。
按照“纪巡联动”要求,巡察组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启动“边巡边移”程序,经批准后,区纪委监委对4人立案审查调查。最终,1名起主要作用的执法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存在的廉政风险,苏仙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在巡察整改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健全完善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