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制定司法解释15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3件、典型案例57批610件。规范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上级法院提级管辖具有指导意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2205件,同比增长110%。严格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条件,上级法院依法能改判的不发回,防止程序空转。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案例,法官办案必须参考;同时向社会开放,供当事人诉讼、律师办案、学者科研、群众学法使用。建立贯通四级法院的“法答网”,及时解答法官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去年7月1日“法答网”上线以来,累计提问28万件、答疑23万件,据此总结修改或起草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27份。
充分发挥科学考评“指挥棒”作用。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部署,贯通案件质量管理和全员考核。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将年度结案率调整为审限内结案率,去年审限内结案率为97.7%,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多年难以解决的一些地方“年底立案难”问题从根子上得到治理。设定“案-件比”指标,强化案件全周期管理,努力促进一审案结事了,防止“一案结多案生”、徒增群众讼累,全国法院“案-件比”逐月改善。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全国法院审结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1914件、久押不决案件2455件6909人,清理占比分别为81.3%、86.8%。
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大力支持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加强监督。最高人民法院17名干警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地方各级法院1128名干警因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被查处,追究刑事责任420人。贯通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见人见事通报问题,层层传导严的压力。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靶向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每月通报正反典型,121.1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93.8万条,同比分别增长7.5倍、11.8倍。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全国法院选派123名优秀干部援藏援疆援青。督导地方各级法院深化优秀法官交流。宁夏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选派25名法官到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把司法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依托“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平台培训法官等484万人次。组建人民法院讲师团赴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和兵团等巡回授课60余场,培训法官等4.5万人次。接收10名挂职锻炼专家学者和130名法律实习生,助力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坚持强基导向,组织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首批确定106家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进行精准联系帮扶,以点带面夯实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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