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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部:“红头涉密文件”不得随意收藏倒卖
http://www.CRNTT.com   2024-11-21 15:11:44


  中评社北京11月21日电/据大公网报导,“近年来,旧书籍、旧文件的藏品价值日益增加,收藏圈有不少人注意到这一点,专门在全国各地收购、售卖,希望能从中获利。”中国国家安全部20日通报一起商家收藏倒卖红头涉密文件的案件。国家安全部提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不得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据介绍,经营书刊资料、票证旧物的商家小董在机缘巧合之下,陆续加入了“XX红书阁拍卖群”“XX票证交流群”“粮布票收藏交流”等交流群,由此瞭解到古董市场旧红头文件的行情,并从中淘到了一些较有价值的旧红头文件。随着藏品的数量、价值不断提升,小董渐渐在收藏圈里小有名气。

  国家安全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小董在旧货市场兜售的红头文件疑似有涉密内容。国家安全机关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了小董正在售卖的文件,并从其家中收缴了300余件“收藏品”,其中不乏标注了“机密”“秘密”的旧红头文件。经相关部门鉴定,这些红头文件已过保密期限,但未经原印制单位解密鉴定,原则上仍不得在社会上流通,更不能进行售卖。鉴于小董收藏倒卖的涉密红头文件均已过保密期限,未造成实质性危害,且认错态度诚恳并积极配合调查,国家安全机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但其中隐含的泄密风险却不容忽视。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均有相关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不得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据瞭解,“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而是因其往往套着象征权威的“红头”而得名,泛指政府机关发布的措施、指示、命令等非立法性文件,长期以来都是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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