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试点项目,法案规定在2021和2022财政年度内,美国国务卿可选择少于10名的研究员安置于台湾立法机构办公室、部会或其他机构,任期不超过1年。
为此美国国会授权拨款给美国在台协会,2021财政年度,拨款50万美元用于启动“台湾奖学金计划”;2021财政年度及之后的每个财政年度拨款320万美元,其中310万美元用于资助适当的实施伙伴,发放奖学金,10万美元用于美国在台协会对于这个项目的管理费。
“台湾奖学金法”是由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亚洲分委会资深成员约霍和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亚洲分委会主席贝拉,连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亚洲分委会资深成员马基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成员卢比奥提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