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奖励方面,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在此基础上,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市级实得部分100%比例给予补贴;对经海南省政府确认的其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实得部分50%的比例给予补贴;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50万(不含)的,市级实得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在任职满1年后享受此项奖励。
投融资奖励方面,投资1亿元(含)以上10亿元(不含)以下建设项目企业的项目建设银行贷款,按照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10亿元(含)以上,且认定为海南省重点项目的项目建设企业银行贷款,按照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5%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