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5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非法集结使用蒙面物品罪成 官:决不姑息“一时冲动”犯案人
揽炒派前年11月13日煽惑群众全港“大三罢”破坏社会安宁,中午有逾100名黑衣人在中环交易广场进行“和你Lunch”非法集结,其间一名男子企图阻止警员带走两名男女及撞向警员,早前承认袭警罪,再被裁定非法集结及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成,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7个月。裁判官张志伟指,被告行为属最严重袭警情节,法庭不容忽视非法集结的“公害”,也决不姑息因羊群心理和“一时冲动”犯案的人。被告在被制服时头破血流仍冲击警方,是他自己犯法所致,非减刑因素。
被告张展文(35岁),报称任职司机,被控于2019年11月13日在中环交易广场袭击正当执行职务的警长A,并于同日同地连同其他不知名者参与非法集结,以及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即佩戴一个黑色口罩。
辩方求情称,当时现场是“和平集会”,至警员到场才有人掷杂物,事件中无人受伤。
被告没有领导角色亦非预谋,纯属“一时冲动”犯案,又称被告当日亦受伤至血流满地,已汲取莫大教训,希望裁判官能用“人性化的角度”去看社会事件对市民的“情绪影响”,接纳被告是因“一时情绪失控”才犯案。
裁判官张志伟判刑时指,被告当时连同其他人非法集结,扰乱社会安宁,更借人多势众包围警察胁迫放人,行为会演变为“抢犯”及构成妨碍司法公正;当时聚众集结在中环商业区,周遭有市民和食肆,对公众造成极大威胁,“公害的核心不容忽视。”
对辩方声称,非法集结一般都属突发性,有预谋与否并不会影响案件的严重性,张官严词驳斥指,法庭更不希望释出错误信息,会姑息因羊群心理和“一时冲动”参与非法集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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