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与全球著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设新零售标杆城市。到2022年,建设2个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零售标杆城市,并向全省辐射推广。
培育新零售示范企业。到2022年,培育50家创新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新零售示范企业,100家智能化程度高、客户体验佳的智慧商店。
乡村商贸振兴工程
发挥乡镇历史文化、资源环境、地理区位等优势,打造一批以一条商贸特色街、一个商贸综合体、一张覆盖周边乡村的物流配送网为基础的现代商贸特色镇。
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工程
以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和服务业电子商务为重点,巩固现有网络零售平台,提升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社交领域电子商务平台。
支持各设区市建设电子商务综合功能区,各县(市、区)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推动电子商务园区朝特色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方向发展。
商业集聚区提升工程
城市商圈要强化智慧购物、智慧停车、智慧公共服务和共享物流、共享客流、共享积分等服务功能,提升消费体验。
鼓励建设省级特色商业街区,同时推动特色商业街根据资源禀赋,发掘历史文化内涵,加快产业融合,促进商旅文一体化发展,形成“一街一品”区域特色,打造区域商业地标。
供应链创新应用工程
鼓励有实力的电子商务平台构建跨界融合的供应链生态圈。到2022年,打造10个国内领先、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供应链平台。
推动城市居民生活供应链体系建设,发展一批集信息推送、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商业企业。
商贸品牌振兴工程
继续开展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进一步挖掘老字号品牌价值。弘扬老字号文化,树选老字号工匠,讲好老字号故事,建设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不断扩大老字号影响力。
培育新兴商业品牌,到2022年,培育原始设计制造商(ODM)等服务品牌50个、省重点流通企业200家、省级以上服务业品牌400个。
居民消费促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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