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过去一周的时间里,已经有三大新政落地。国资委11月8日晚发布《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明确了央企混改基本操作流程、“混资本”和“改机制”相关环节操作要点。11月11日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大股权激励和授权放权力度。11月14日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则从优化内控体系、强化集团管控、完善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监督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要求。
“未来三年国企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定,更多的工作将集中在实际操作细则制定、具体改革举措实施上。”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后续在国资委定位等方面还将出台一些文件做指引。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则将下一步的国企改革定位为小批量试生产阶段。他认为,不同维度、不同层次的国有企业改革都会慢慢出现多批次、多数量的情形。
混改重组将再掀一波高潮
《决定》明确,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
李锦表示,通过混改的推进,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融合发展、优势互补,激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在有些领域不一定要做大,甚至是退出。“做强做优做大”的主体不再是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国有企业,而是落实到作为公有制实体的国有资本上来,这就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企业改革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空间,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改的积极性、主动性。
近年来,我国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已先后推出四批共200多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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