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亮剑”,社会风向就会“跑偏”。
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9人碰瓷团伙绳之以法;依法认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判令全额返还打赏金……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这些案例彰显司法新理念,传递出是非判断、价值观念、社会风尚。
“司法审判是将‘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的法律’的重要途径。公众在一个个具体司法案件中,能够形象地感受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从而树立规则意识,明确行为界限。”最高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说。
明辨是非、正本清源,这是司法裁判肩负的神圣使命。
近来发生的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开发商“自我举报”无证卖房毁约、吃“霸王餐”逃跑摔伤反向餐馆索赔等案件,是非对错曾经一度出现争论和杂音。
力挺什么、反对什么,绝不能含糊不清。从惩戒“老赖”助推诚信社会建设,到整治“霸座”“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树立规矩意识;从办理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名誉案件,到依法惩治“精日”、宣扬美化侵略战争行为……人们看到,司法裁判既坚决捍卫社会公序良俗,又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春风化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最大公约数”更加沁人心脾。
“从正面鼓励人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从反面对挑战公序良俗行为旗帜鲜明说‘不’,司法工作发挥了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社会行为的独特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凝聚起中国人的精气神,守护好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家风”,成为法治文明与社会文明相得益彰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