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汪毅夫(来源: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7月28日电(作者 汪毅夫)多年前,我曾在台南成功大学讲《闽台妇女史研究》。当我讲到“闽省旧有”的搭台殉节之恶俗时,有女生怕怕地提问:“这太可怕了,台湾应该不会这样子吧?” 记得我当时回答说:“闽、台两地,事事相同,连社会问题也大致相当” ,并举出《台湾外记》里的一个事例:1681年,郑经病逝,明郑集团发生内讧,郑经长子郑克臧被杀。郑克臧妻陈氏夫人时已有身孕,“号泣悲咽” ,曰:“我今已矣,供饭三日,聊尽人事。我夫妻子母自应相从于地下”。其堂兄陈绳武、兄陈梦球居然“咸壮之” 。然后是“令人搭台,夫人登,受文武祭奠毕,与诸兄弟拜别,从容投缳,颜色如生” 。
清乾隆年间,福建布政使赵国麟有《禁止搭台殉节告示》,其文谓:“为之筑台、设祭、扶掖投缳,俨然正法之场。死者何罪,观者何心。一人节烈,众人豺狼。名为美举,实伤风化。此不独非理之正,而更大背乎理者也” 。义正辞严而痛斥之。所幸者,搭台殉节是旧之恶俗、是可怕的往事也。
2018年7月27日记于北京
(作者汪毅夫系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