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检查考核浮在表面,有的基层单位和干部就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一些地方制作推拉式展板,内容大同小异,针对不同部门略有侧重,哪个部门来检查,就推出对应的展板。有的地方为应对名目繁多的“材料式检查”,不惜在各乡镇设两名信息采集员,专门制作各种表格,把“表面文章”做到极致。“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检查者和被检查者互相“演戏”,彻底成了“闹剧”。
让督查检查考核“是其所是”
督查检查考核泛滥,台账太多压得基层透不过气,出路在哪儿?
钟宪章认为,《通知》出台得非常及时,一些具体的措施,既有极强的针对性,也有极强的操作性,为解决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指明了出路。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应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充分认识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要求。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首先要改变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充分尊重工作实际和客观规律,不能把政策执行本身视为工作目标、政策效果,使改革空转、程序空转、制度空摆,更不能只重视过程而忽视督查检查考核的实质意义。
《通知》专门提出,“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这意味着,要突出问题导向,既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也要多到现场去,多看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更多关注改革发展、政策落地情况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还要创新督查检查考核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优化第三方评估,提高督查检查考核的质量和效率。而这些,《通知》中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此,庄德水认为,要摒弃惰性思维,不能过分追求形式上的台账和记录,而应关注政策实效和群众感受,让基层真正从繁琐的迎检工作中解脱出来,做到在“减负”的同时“提质”。“另外,领导干部要提高革新意识,创新督查检查考核的评价方式,特别是在检查有关制度措施是否完善时,不能仅仅关注那些成文成册的文本、制度,而应关注那些真正好的做法和措施。实际上,在现实工作中,一些好的措施和做法还没有成文,而成文的又不一定能得到落实。这些都应注意。”
“其实,无论是检查者还是被检查者,很多人都反映,虽然忙忙乎乎挺累,但是没有实效。要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起到实效,真正发挥激励鞭策作用,不应该停留在纸面上、台账里,而应该从尊重基层现实、尊重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出发,让督查检查考核‘是其所是’。”钟宪章认为,减少督查检查考核的频次、从以往重视台账转为在看必要台账的同时,主要看工作实绩,并不会降低督查检查考核的威力,而是会更有力推动其发挥效用。更重要的是,落实《通知》要求,也不能搞形式主义。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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