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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赖品妤。(中评社 倪鸿祥摄) |
赖品妤认为,整件国发院土地案,从国民党出售土地、马英九拍板定案,该土地从机关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本有因党设事的嫌疑。
位于文山区的国发院土地案,始于1954年国民党向原地主叶中川以年付新台币800元承租,1962年再以新台币19万向叶中川购买土地,至2005年马英九任台北市长兼党主席期间,将土地以新台币38.3亿元出售给元利建设,而该土地原属机关用地及行政区,藉捐赠永建国小迁校用地变更为“住三用地”,营建署在马2008年当选后通过变更。
元利建设原应设立信托帐户,向相邻的保护区用地其他私人地主议价收购土地,并让保护区用地无偿提供使用15年,但元利建设尚未完成收购保护区土地时,台北市政府核发许可开发、建造,为此“监察院”还曾提出纠正,要求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