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反对食物浪费成为一种公共事务,很容易遭遇“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搭便车”困境——人人都想坐享其成,不愿意支付成本,最终导致公共事务缺乏公众参与。反食物浪费要突破“搭便车”困境,关于在于差异化、区别性的激励与惩处。对 “光盘”给予奖励,对炫耀攀比、铺张浪费予以惩罚,《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通过建构是非观、价值观组成的“意义之网”,通过外部的“指挥棒”和“紧箍咒”,来重塑和更新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
反食物浪费除了需要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也离不开商家的角色扮演。推出小份菜、半份菜,鼓励“适量就好”,对铺张浪费加收费用……只要有“绣花”功夫,商家多的是办法。此外,《草案》还对商家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失范行为进行惩戒。只有刚柔并济,反食物浪费才会更有成效。
走出符号消费的误区,减少炫耀、攀比等畸形精神诉求,把握好“吃饱吃好”与“不铺张浪费”之间的界限,通过立法来建构规则与边界正当其时。对食物浪费进行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治理的手段;将外部约束与内部自律有机结合起来,让不浪费食物成为一种文明自觉和内生动力;久而久之,即使没有“紧箍咒”,节约食物也会蔚然成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