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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许川(中评社 海涵摄) |
所谓“政法不分家”,台湾司法领域的诸多问题同样备受青年学者的关注。2017年底,台湾立法机构通过了所谓“公投法”修正案。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许川认为,当今世界,国际环境诡谲多变,分离运动更是风起云涌,许多分离地区纷纷诉诸公投谋求“独立”,例如苏格兰公投、加泰罗尼亚公投、库尔德公投等都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在这种大环境之下,台湾难免不被分离幻想冲昏头脑,企图通过“公投法”,建构一套自诩为天衣无缝的、合乎“法律”的“台独”进路,将“台独”迷思一步一步地、堂而皇之地送上权力的殿堂。
许川指出,在本质上,“公投修法”是从“修法”倒逼“修宪”的“台独”行径。需要从四个方面来认识此次“修法”:从动机上看,民进党当局翻修“公投法”的意图是借此压制国民党、抵抗大陆促统、扩大执政优势和渐进推动“台独”;从内容上看,降低公投门槛和投票年龄、废除“公审会”、建立提案和连署电子系统和开放不在籍投票等,都将包括“台独”在内的“公投案”推至极易通过的边缘;从特点上看,由于国、民两党的实力移位,民进党此次修法的诉求已从“民主诉求”转向了“主权诉求”,且对“鸟笼”公投进行了“去笼化”处理,使得“公投法”的拘束力更强、危害性更大;从影响上看,“公投”可能进一步凸显台湾民主早熟症候的特质,加剧岛内的民粹运动,政府能力及其治理绩效随之降低,两岸关系备受其害,甚至连美国与台湾地区的关系也有可能因之生变。
最后,许川认为,针对步步紧逼的“台独”活动,我们必须严肃对待,不仅要反对形形色色的“文化台独”等柔性“台独公投”,更要坚定步伐采取适当措施,震慑“台独”,有力地推进国家统一进程。唯此,才不会给“台独”以可乘之机,借“公投”之名,行“台独”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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