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6月27日电/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对监狱实行巡回和派驻两种检察方式。
新华社报道,在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数据统计,自2018年5月在全国部分省(区、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5月,检察机关共对452个监狱开展1262次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7238个,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808件,得到纠正2008件。
“经过一年的试点,各试点院开展巡回检察后发现问题数量同比明显上升,与以往仅实行派驻检察相比,派驻+巡回’监督效果进一步凸显。”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组成巡回检察组继续对地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注重刀刃向内,加强对派驻监狱检察室检察人员工作情况和上轮巡回检察工作情况的检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并通过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一些长期性、普遍性、制度性的问题,实现法律监督工作和刑罚执行工作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