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环境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1.38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13万元,烟2520元。
1.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普洱茶(景迈山)40片,150元/片,合计6000元。
2.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普洱茶(散茶)20斤,105元/斤。合计2100元。
3.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茶罐20个,115.5元/个。合计2310元。
4.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茶罐10个,91元/个。合计910元。
5.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红塔山牌香烟10条,200元/条,合计2000元。
6. 2017年12月,由国鼎环境原总经理助理张黎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印象牌香烟8包,65元/包,合计5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