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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监察院长”也是人事大搬风指标
http://www.CRNTT.com   2020-04-07 09:17:42


  中评社香港4月7日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随着“五‧二零”的日渐接近,有关民进党党政高层“大搬风”的传闻不断。除了是公开报道的苏贞昌进行“行政院长”保卫战,及苏贞昌与“新潮流系”对拼等之外,还有蔡英文根据党章的规定回任民进党主席,必会引发中央党部高层党工的大调整。其实,还有一个职位,目前也正在“争潮暗涌”,那就是“监察院长”。

  实际上,本届“监察院”的任期将于七月底届满,按照规定,蔡英文将会提出二十九名“监委”人选(其中包括一位拟任院长,另一位拟任副院长),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权。这是蔡英文首次实现对“监委”的完全行使提名权。因为在本届“监察院”,有部份“监委”是由马英九任“总统”时提名的,但因为当时在“立法院”占多数议席的国民党“立委”,对马英九提出的部分“监委”人选,在行使同意权中不作为,因而使得蔡英文上台后有缝可钻,向此时已是民进党占多数议席的“立法院”,提名“监委”人选,以填满空缺。在名单中包括后来争议甚多,而于今年一月辞职的陈师孟。这就形成在本届“监委”中,“蓝委”与“绿委”共冶一炉,但却各吹各的号的奇特情况。

  现在,蔡英文终于可以完全由自己一手包办二十九名“监委”的提名权了。尽管“宪法”规定,“监委”必须超越党派,保持中立,但其人选必然是亲绿背景。在此情况下,台湾地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院”,皆由民进党所掌握,民进党真正实现“完全执政”,没有任何掣肘。

  “监察院”是根据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的构思而设,负责行使弹劾权、纠举权、监察权(调查权)、监试权及审计权。“监察院”由委员二十九人组织而成,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六年,“监察委员”之中一人任院长,一人任副院长。“审计部”是“监察院”的下级机关,负责审核全岛各机关的财务与总决算。“审计长”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另外,根据“立法院”去年十二月通过的《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监察院”设“国家人权委员会”,置委员十人,由“监察院院长”及九位“监委”兼任。其职掌包括:处理与调查涉及酷刑、侵害人权或各种形式歧视的案件;对政府机关提出建议或报告;协助推动重要国际人权文书国内法化;撰提重要人权专案报告或年度国家人权状况报告;协助政府机关提出国家人权报告;监督推动人权教育;促进国内外人权之交流与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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