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不用过于忧虑自己分不好类被罚款。今年5月份,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对执法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拒绝、阻挠城管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取证拒不签收《责任改正通知书》;当场拒绝改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行为;城管责令改正后,30日内被发现垃圾混投3次以上等行为属于“拒不改正”。
取证是城管队执法的关键,但垃圾分类作为一次性的快速行为,取证较难。上海市城管执法局介绍,除了巡查发现,“监控探头、居民和和志愿者拍下的照片或视频”经审查后也可作为证据使用。
“大部分居民养成了分类意识和习惯,执法条件成熟,针对个人的处罚才会逐步实施。”徐志平说。
(新闻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