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虎:“一国两制”本来是邓小平为了解决台湾问题提出的,后来首先应用于港澳问题的解决。在港澳回归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政策、法律和做法,可以被归纳为以“十二字方针”——“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或澳人治澳)”为主的港澳模式。无论是“一国两制”港澳模式还是“一国两制”台湾方案都是在“一国两制”的大框架之下的,他们有共同性。“一国两制”港澳模式在前、台湾方案在后,所以“一国两制”港澳模式可以为台湾方案提供一些借鉴。
但是,借鉴并不意味着台湾方案就是照抄港澳模式,台湾方案还是需要根据台湾问题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台湾问题所特有的一些成分来构建。“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毫无疑问会比港澳模式更加宽容、宽松。邓小平当年已经提出来,“解决台湾问题可以比香港问题更宽松”。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专门提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是有针对性的,其中包含着春秋智慧。“两制”台湾方案肯定有比港澳模式更加宽容的导向、更加宽松的内容,有更多具有创意的地方,但这个方案也会吸收香港模式中的一些经验教训,避免统一过程中的被动,避免统一后的被动。“两制”台湾方案将会吸收台湾同胞的意见和智慧,体现两岸性,如果进入民主协商,将会有更大范围的讨论,会吸收更多方面、更多人士的意见,所以更加包容是毫无疑问的,而这种“包容”恰恰也是为了更加顺利地推进台湾问题和平解决、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中评社:您认为,在“一国两制”之下,台湾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外事权、防务权、财政权等将会如何?
李义虎:对这些,从邓小平同志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内的中国历任领导人都有论述。邓小平说过,在“一国两制”之下,台湾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可以发行自己的货币,可以保留军队,可以有一定的外事权(商务、文化协定的签订)等等。现在,两岸关系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历史条件,岛内也有了一些新的情况,但更重要的是大陆发展势头、民族复兴大势将更多地牵引两岸关系发展,引领国家统一进程。为了实现和平统一,我们既要给予台湾方面较大的优惠,也不拘泥于80年代、90年代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提出的一些设计。
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两岸能不能真的和平谈判、民主协商,若是能,很多事情好商量,且可能对台湾来讲有更加理想的结果。但是如果岛内分裂势力抵制“一国两制”、拒绝和平谈判和民主协商,上述理想结果是否还有就很难预料,也有可能出现萎缩。“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是机会之窗,是给台湾提供的历史机会,机会之窗也不能永远无限期地敞开。台湾政治人物要有抓住历史机会的政治判断和理性认识。对于台湾当局而言,主要是意愿的问题,只要愿意来谈,那么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双方和平谈判、民主协商,什么都可以解决;要是没有这个意愿,甚至相反的,去抵触和平谈判,很多事情将很难讲。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的主要精神在于探索,大家可以去创造、可以提出更多有创意的想法,这是包容性和原则性的统一,只要进入民主协商的过程,很多包容性和开放性的东西都可能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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