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2月8日电/韩联社据韩国法律界8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不服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一审判决结果,当天提起抗诉。
检方以一审“事实错误、误解法理”为由提起抗诉。检方表示,在李在镕通过企业合并继承集团控制权和有关经过方面,以及对会计造假和不正当交易的证据判断、事实认定和法理判断上,检方和一审法院之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一审结论与许多此前认定李在镕非法继承经营权的法院判决背道而驰,为追求事实认定和司法解释的统一性并纠正错误,检方决定抗诉。
大法院(最高法院)全员合议庭2019年在审理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时曾指出,三星集团旗下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是在为李在镕继承经营权铺路,旨在以最少的资金巩固李在镕对三星电子和三星生命的控制权。检方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与此相背。
李在镕涉嫌曾于2015年在集团旗下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合并过程中参与哄抬第一毛织股价、压低三星物产股价的行为,以强化其在集团内的影响力,并因此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本月5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李在镕无罪。法院认为,两家公司的合并非以李在镕继承经营权为唯一目的,因此无法认定整个合并过程存在不当之处,也无证据表明给股东造成了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