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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台湾当局不具“APEC”独立完整权利
http://www.CRNTT.com   2018-09-26 16:25:06


  中评社香港9月26日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举行的本年度“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即将召开,但台湾当局出席会议的代表人选仍未能确定。台湾当局不是从自身找原因:当年陈水扁即将任满下台时,扁政府爆发了“巴新外交公款侵吞案”,无端端地将巴布亚新几内亚“拖下水”,让巴国在国际社会蒙冤受屈,至今仍然对台湾地区的民进党当局耿耿于怀,因而对台湾当局的与会人选更为严谨遵守“西雅图模式”,并要求蔡政府对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人选低调行事;而是以为“鸿鹄将至”,可以将之“闹大”,以转移台湾民众对蔡政府施政失能不满的视线,因而炮制了所谓“中国大陆可能在APEC场合打压台湾”的流言,而且昨日更由“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出面,煞有介事地“证实”该项传闻,并声称台湾是“APEC”的会员,和其他会员国一样拥有“独立完整权利”,台湾的参与代表着二千三百万的台湾人民,并没有政治前提。而蔡政府的“外交部长”吴钊燮在接受媒体访问时也言之凿凿地声称,中国大陆甚至将手伸向台湾一向正常参加的“亚太经济合作会议”(APEC),企图把原来不存在的“一中原则”塞到“APEC”组织运作之中。

  文章说,这是一个混帐的逻辑。因为在当今世界上,基本上所有的国际组织,从联合国以降,都在坚守一个中国原则,将并不拥有“独立完整权利”对台湾当局排除在外。因为按照一个中国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行使主权的唯一合法政府,有权利和义务代表中国曾经国际组织及其活动。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不能也没有资格参加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但考虑到台湾经济、社会发展和台湾同胞的实际需要,对于某些允许地区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中国政府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立场的前提下,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的性质、章程规定的实际情况,以中国政府同意和接受的某种方式,灵活处理台湾当局的加入问题。因此,即使是台湾当局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如“WTO”和“APEC”等的经济组织,台湾当局参加的身份,也并非是“国家主权会员体”,而是“地方会员体”。

  文章说,就以“WTO”为例,台湾当局是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非主权经济体”的身份参与的,而且其简称为“中国台北”。中国是“TWO”的前身“GATT”的创始国之一。联合国于一九七一年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后,“GATT”通过决定,取消了台湾当局在“GATT”中的观察员资格。一九八六年七月,中国正式提出恢复“GATT”缔约国地位的申请。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台湾当局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领域”的名义申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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