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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
http://www.CRNTT.com   2018-05-25 11:59:47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基本方式

  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而有法可依是法治建设的逻辑起点,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基础。《规划》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价值引领,坚持立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推进。以此为指导,使道德共识升华为法治共识可经由以下几种基本方式。

  针对那些具有重要性、迫切性的领域,进行有规划的立法。根据《规划》,这些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坚持和巩固人民主体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发挥先进文化育人化人作用,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着眼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完善民生法律制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立严格严密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立法,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

  对重点领域的法规进行有效的备案审查,对于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定期系统清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已凝结在我国宪法、法律、法规之中,但毋庸置疑,由于立法环境的变迁、立法理念的转变等,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不适应或不能完全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法律、法规。对此,应当通过备案审查制度以及法律、法规清理制度等,及时审查清理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相应法定程序及时修改或废止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的价值导向。

  建立能促成共识形成的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但其毕竟具有抽象性,在具体化为法律条文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争议。这就要求,在立法过程中应重视多方主体的参与,避免机关立法,重视开门立法、积极普法。只有这样,才能将抽象层面的价值共识落实为对具体层面的法制度或法规范的共识,使得民众真正认同法律、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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