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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海鸣:乱港势力的司法覆核纯属恶意炒作
http://www.CRNTT.com   2020-08-04 08:49:35


 
  其二,基本法设计了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衡的制度框架,基本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都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导致立法会出现权力“真空”,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行政长官无权决定。事实上,林郑作为特区政府的首长,必须向中央政府负责。林郑已向中央政府报告此事,中央政府回覆特区政府,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解决立法会权力“真空”的问题。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做出香港第六届立法会履职期限延长一年的决定,我们只能等候结果;林郑并没有权力、事实上也没有擅自修改立法会任期。

  由此可见,郭卓坚提出林郑违法基本法,纯粹是嫁祸于林郑,混淆视听,狗屁不通!

  选举押后完全合理合法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的决定,完全是基于当下日益严重的防疫形势,从维护香港750万市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出发,作出的果断决策,充分体现了服务市民的理念,彰显了勇于担当的精神,值得市民点赞,而不是质疑。

  如果郭卓坚不是外星人,如果大律师公会不是“全盲”,应该看到新冠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的态势。在没有疫苗问世的前提下,杜绝人员聚集、做好防控措施是最好的办法。迄今为止,那些疫情防控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地是做到这一点;那些防控较差的国家和地区,正是没有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造成交叉传染,令病例数字几何式增长。而香港进入7月份以来,已经连续十多天单日新增病例超过100宗,而且,每天有几十个“无头个案”,社区传染也已经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如期举行立法会选举,无疑是拿400多万选民的生命做豪赌。况且,全世界已经有至少68个国家和地区取消了全国或地方选举,香港押后立法会选举完全合情合理,无可厚非。

  “紧急法”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现在香港的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显然属于紧急情况。该条例第二条订明:“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同时还列明:“任何规例或依据该规例订立的命令或规则,即使与任何成文法则中所载者有抵触,仍具效力。”这为新出台的“规例”提供了保障。因此,特区政府决定立法会押后选举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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