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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传大学校园一隅。(中评社 郑羿菲摄) |
杜圣聪认为,第二,有些人则“拿着鸡毛当令箭”,把这东西说成凡有中国文化的东西都是毒素,所以要进行“绿卫兵”式的清洗,这确实有;第三、也有像中国国民党那种纯粹的两岸交流,但这很难,学过传播理论的都知道所谓的“涵化效果”,天天看别人主旋律的文化产品也不是正常现象,因此必须思考不能什么都不防,但也不要成为义和团逢中必反,这不是只针对中国大陆,台湾对美国、韩国、日本等文化倾销,都有其必要。
杜圣聪话锋一转说,其实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NCC现在参照他国法条,唏哩呼噜就想弄进来,不知道什么叫“橘化为枳”吗?比较好的方式是要定义什么叫倾斜、什么叫交流,要有数据作广泛支撑,再配合相关法条,量化、质化,才去思考这样的法律。
杜圣聪举例说,我们与中国大陆同文同种,大陆一年销1.8万小时的文化内容产制商品来台,而台湾销到大陆才只有79小时的文化商品,这当然要有机制来管理,但NCC必须用数字说服社会各界,要符合量化与质化的比例原则,法条抄来抄去是不能说服民众的。若只有法条,没人知道在这项立法草拟过程有多少研究、证据,还是只是因为意识形态?这非常危险。
至于网管法草案第十二条,杜圣聪表示,这条主要是规范OTT业者,之前是爱奇艺,但现在爱奇艺已经撤出台湾,现在则是指任何有提供大陆影视剧新闻内容的网路平台,都可以能伸手进去管理,如Netflix、Line TV等,虽然我们愿意相信主关机关的善意、超过太大的文化倾斜才会出手,但社会的意见是你不要让我那么紧张,台湾是罪刑法定主义,应该规范得清清楚楚。至于民众有本事去香港、大陆、韩国网站看爱奇艺等,还是没办法挡。
杜圣聪说,网路自由无国界是理想,会形成非常好的让大家畅所欲言的场所,但也别忘记有人用民主的方式掠夺、颠覆民主的成果,因此在管制的时候,NCC要与两派意见学者多对话寻求共识,谘询学者专家要蓝绿学者都找,谈出共识再推动法案。若两边对干,法弄出来后不是不能用,不然就是体无完肤,有什么用?为了让网管法便宜行事,全部用自己的啦啦队来讨论,企图形塑只偏向一边的意识形态,这样的法案会过,但后果是危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