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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8月11日电/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10日宣布,前总理纳吉布被控贪污、背信和洗钱案将于明年2月12日至28日、3月4日至29日进行审理。
纳吉布面临贪污、3项背信罪和3项洗钱罪指控。这7项指控全部与国家投资公司“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有关。纳吉布被控在担任总理、财政部长期间非法获得4200万林吉特(1林吉特约合0.24美元)利益。
办案法官表示,此案原本可望在今年10月或11月开庭审理,但是鉴于纳吉布律师主张“尚未来得及查阅文件”,加之此前一些拥有较高关注度的案件开庭较晚,所以法院最终同意延后审理此案。
“一马公司”是纳吉布于2009年担任总理后设立的国家投资基金,SRC国际是该公司旗下企业。
法院对纳吉布被控贪污、背信和洗钱案的审判将决定纳吉布会否成为马来西亚首位入狱的前总理。按照马来西亚法律,贪污和背信罪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洗钱罪最高可被判处15年监禁和高额罚款。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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