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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向陆使馆申请旅行证件非护照没违法
http://www.CRNTT.com   2019-11-07 18:30:29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11月7日电(记者 倪鸿祥)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在记者会表示,台湾民众在海外向中国大陆驻外使领馆申请旅行证件,请求紧急协助,只要旅行证件不涉及到中国大陆的护照,就没有户籍注销及违法的问题。

  邱垂正下午主持陆委会记者会,针对“对台26条措施”第14条规定“台湾同胞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申请旅行证件。”作出回应。

  邱垂正表示,只要旅行证件不涉及到中国大陆的护照,就没有台湾户籍注销的问题,例如申请居住证也没有注销户籍的问题。

  他指出,其实各种处罚必须依照法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一有相关规定,陆委会不会任意扩张。

  他说,“外交部”在海外设有代表处、办事处,对于遇有急难、为难的民众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外交部”也有24小时紧急服务中心,民众在海外遇到紧急情形,可直接向政府请求协助。

  他表示,事实上,“中华民国”的护照,好用度在世界上排名前30名,持护照享有免签、电子签、落地签的国家地区达168个,远优于中国大陆的护照。 

  他强调,只要是申请陆方的护照,不管一次性与否,都是法律禁止事项,2017年间曾发生一件个案,就是从中国大陆边境使用一次性护照进入俄罗斯,遭台湾主管机关注销户籍。“观光局”有提醒旅游业者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循正常管道及流程,为旅客办妥相关签证,不得再办陆方一次性护照。

  邱垂正说, 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一的规定,台湾人民不得在中国大陆设籍或领用中国大陆的护照,违反者注销户籍,丧失台湾人民身份以及这个身份衍生出各项公法的权利,例如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健保的权利。

  同时,虽然前述相关权利被剥夺,但台湾人民身分所附的相关责任与义务,并不会因为丧失而免除,所以台湾人民在海外申请陆方的旅行证件应特别谨慎。
  
  邱垂正表示,陆方利用台湾民众在海外旅行申办证件,遇有急难事件请求时,刻意操作,引诱台湾民众向其申办旅游证件,是他融台促统政策的一环,意图藉由海外的便利与援助的作为,刻意营造台湾民众接受陆方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甚至是“一国两制”的假象,便企图将台湾“内国化”、矮化“主权”,“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因此再次呼吁民众要谨慎,不要落入陆方统战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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