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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过冬调查:多地“首付贷”死灰复燃
http://www.CRNTT.com   2018-11-18 10:44:45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银行必须了解客户,客户的首付不能是借的。客户找另外一方借了一部分钱说这是首付,剩下再去借,整个借款和自有资本的比例就发生了变化,偿还能力也变了,以后月供不光要还银行的钱,还要还首付贷。对银行而言,也承担了过大的风险,从银行内部管理来讲,操作是有错误的。

  也是在2016年,相关部委就认定,“首付贷”是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2016年8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央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由开发商或第三方金融平台提供“首付贷”或“首付分期”,在房地地产市场一直都存在,而判断其行为是否违规,关键看向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时的首付交付情况。

  “如果办抵押贷款时,部分首付款仍由开发商或第三方金融平台垫付,贷款批准后,购房者一边还银行贷款,一边还首付款,这就是违规的。”张大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表示,在新房交易中,从交首付到银行审批贷款,一般会有半年至一年的时间窗口,如果只是在这段时间内向购房者了提供首付分期或延长首付时间,严格意义上不能算违规。

  但显然,上述开发商提供的“首付贷”或“首付分期”的还款时间都较长,且在银行抵押贷款办理完成后仍在还款,已经有违相关规定。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这类首付政策严格上说是违规的,但各地监管对它的态度不太一样,部分地区明文禁止,一些地方则只是在市场秩序整顿的时候去管控。

  此外,业内人士也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务很可能并没有取得相应资质,也涉嫌违法从事金融业务。

  严跃进说:“‘首付贷’带来的问题显而易见,不仅增加了购房者的还款压力,也可能导致金融系统的紊乱。所以,商业银行在审核购房者资格时,应该对其银行流水、还款能力加大审查力度。”

  张大伟称,在许多大城市,首付的最低比例都在30%及以上,这就起到安全垫的作用,证明购房者已经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而‘首付贷’突破了住房政策限制,容易给炒房客带来一定的机会,增加市场风险。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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