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15年,盛必龙多次索取、收受安徽江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财物共计32.35万元,其中一只价值7.35万元的名牌女式手表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林某。
2014年,盛必龙收受安徽金朝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倪某25万元,这笔钱之后也转送给林某用于买房。
索贿260万送给假冒中央党校教授人士
一审判决书披露,除了林某,盛必龙还曾把受贿财物转送给另一位特定关系人邵某。
据盛必龙供述,2007年,应仲树在全椒县投资仪邦物流项目,该项目因规划方案未获审批进展缓慢。2011年初,为加快项目规划审批进度,应仲树安排仪邦物流项目负责人杨某到其办公室送来30万元。当时其特定关系人邵某提出购房缺少资金,盛必龙叫杨某将这笔钱交给邵某用于买房。
此外,盛必龙还曾向多个商人索要260万元,转送给自称中央党校教授“陈岩”的程某。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8年,“陈岩”(真实身份程某)以买房缺钱为由,请盛必龙帮忙解决购房资金问题。当年10月,盛必龙以朋友急需用钱为名,向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索取100万元。同时,他又以朋友借钱的名义,向安徽指南针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某索取100万元。
之后,盛必龙安排滁州经开区工作人员肖某,将存有200万元的2张银行卡一并送到北京交给“陈岩”。“陈岩”通过POS机消费的形式,将上述款项提现并实际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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