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0日电/公共消费往往表现为行政管理、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国防安全以及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物质与服务消耗。这种消耗是为社会公众购买公共物品与服务。因此,公共消费又被称为“社会公共消费”。
作为社会最终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消费能够直接带动居民消费,进而产生消费“乘数效应”。以杭州市为应对疫情发放的面值10元消费券为例,根据有关测算,政府部门每支出5元,就能拉动社会消费289元。当然,像消费券这种公共消费的拉动效应只是非常时期的暂时现象,从长期性与常态化角度看,公共消费确实可以对居民消费产生非常明显的引导效应。
一般而言,公共消费合理增加,代表着可以供给的公共物品与服务数量增加,以及效率的改良与质量的提升,增强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比如,医疗保险比例的增加,意味着公民健康保障能力的强化;教育资源更加充足,可以让公众享受到低成本提高自身与子女素质的红利。在这种情况下,居民部门就会大量替换出用于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并将其转化为其他方面的消费,居民消费由此得到扩张。
公共消费除了具有拉动居民消费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的经济学意义外,还蕴含着丰富的社会学意义。公共消费的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即公共税收形成了公共物品与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消费代表的是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更重要的是,公共消费的服务指向是社会公共目标,尤其是由此衍生出的公共用品具有公益性、保障性、福利性与共享性特征。这样一来,公共消费又承担着促进基本消费平等化的重任。也就是说,公共消费将经济激发功能和社会调节功能融于一身,对经济与社会、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起着润滑与平衡作用。
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消费还有合理增加的空间。但要明确的是,合理增加的公共消费应当是能够高效率地转化为社会公共产品、以及为社会大众所共享和为社会带来普惠福祉的公共消费,类似于使用超标办公室、“三公”经费支出等不仅不能纳入公共消费的增加范畴,还应该大力度与合标化削减。还须看到,公共消费的基础是公共财政收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近些年稳中有降,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今年的财政进账难免受到影响,这就决定了公共消费在合理增加规模的同时,更应该注重提高公共消费的使用效率和带动效应。
公共消费的最终目标是增加令公众满意的公共物品与服务。因此,从购买程序开始,应当对准市场与民众需求,加强对小微企业产品与服务的购买,并突出补短板导向。一方面,侧重循序增加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与科教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占比;另一方面,契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幼儿园设施、医疗网点以及乡村两级图书馆等方面的建设,促进公共消费城乡平等化。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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