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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中评社 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4月8日电/林郑特首事不避难坚持主导修例补漏洞,是为了维护法治、彰显公义、顺应民意,不让香港成为“逃犯天堂”。民主党竟然要对林郑特首提所谓不信任动议,这不仅对林郑本人不公平,而且对香港法治和公义不公平,更对不希望香港成为“逃犯天堂”的香港市民不公平,社会各界绝不认同!今天的民主党已陷于堕落不堪的境地,不仅不思理性问政,反而寄望靠搞激来捞取政治利益、挽回颓势。所谓不信任动议,不过是继林子健自残、李永达谣言惑众等闹剧之后,民主党过分搞激昏了头的又一表现而已。搞激有术,但成不了大事,却令人不齿。反对派政客为了一己政治算计,对修例进行政治化抹黑攻击,误导公众,恐吓市民,诋毁特首,其心可诛!
特区政府启动修订《逃犯条例》的直接原因,是处理一宗港女在台被谋杀案。由于港台并没有引渡安排,导致未能将疑凶引渡到台湾受审,令受害人未能沉冤得雪,暴露了现时香港在引渡犯人上的法律漏洞。
修订释除疑虑 法庭把关最重要
修订《逃犯条例》兹事体大,各界表达关注可以理解。特区政府在广泛听取意见后作出修订,全面回应了外界的疑虑:一是在《逃犯条例》包括的46项罪行中剔除其中9项,主要是各界较关注的有关商业类罪行;二是剔除三年监禁以下的罪行,避免出现所谓“动辄引渡”的情况;三是清楚说明不会出现“政治犯引渡”的问题,宗教、种族或政治原因不会作为移交理由;四是条例已列明须有“双重犯罪保障”,必须是在香港法例中也属刑事的罪行才可引渡。这些安排充分保障了涉案人的人权和自由。
更为重要的是,整个移交程序设有多重保障,特别是法庭把关的措施:先是由外地向律政司提出移交逃犯申请,律政司研究后,可建议特首签署移交证书启动程序,或认为证据不足建议不跟进;如果特首同意签署证书,保安局可逮捕犯人,并将案件呈交法庭,由法庭裁定案件是否成立;若法庭裁定移交,才由特首签发移交令。在整个移交程序中,法庭才是最终把关者。被告人有权聘用律师,在香港法庭作出抗辩,最后由法庭判决是否移交,以确保符合法律和程序公义。
修例补漏洞护法治显公义顺民意
在谋杀案发生后,香港社会都义愤填膺,认为应该将凶手引渡到台湾受审,以彰显公义。现在的问题是,由于香港存在法律漏洞,台湾杀人案的涉事人仍被拘留,不能引渡,过一段时间后可能获释。事实上,不少罪犯正是利用现时两岸四地没有引渡的法律漏洞,逃避刑责,而执法部门又不能执法,令香港变成“逃犯天堂”。这不但严重损害香港法治之区的声誉,更令香港成为大批罪犯的藏身之地,对香港的治安以及市民的安全构成威胁。这绝不是香港市民所希望见到的。正因为如此,修订《逃犯条例》得到香港主流民意的支持。
然而,反对派政客为了一己政治算计阻止修例,罔顾法律和事实,对修例极尽抹黑扭曲之能事,作出各种捕风捉影的政治化抹黑攻击,误导公众,恐吓市民,诋毁特首,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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