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码号使用者不得转让或出租码号,否则将收回已分配的码号资源,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遗憾的是,严厉规定并未得到有力执行。转卖、出租“95”号段号码几近成为公开的秘密,鲜有企业因此受到处罚,在无形中助长了企业违规变现的侥幸心理。在本案中,涉案的“95”号段号码系南通某通信技术公司申请使用,其法人代表秦某桐坦言,通过中介代办申请了“952750××”码号证书,就是为了转租号码资源获利。
全国首例“95”号段网络犯罪案告破,彰显了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诈骗、维护公众权益的坚定决心,涉案人员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不过,单靠“末端打击”作用毕竟有限,遏制“95”号段犯罪更重要的还在于源头治理,规范码号资源使用,杜绝转卖寻租行为。有关部门不妨对现有“95”号段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看看究竟有多少号码在浑水摸鱼,对涉事企业依法严惩。同时,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通“一键举报”,利用监督合力让违规企业难以遁形。此外,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失信联合惩戒,将擅自转让出租号码的企业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在贷款、税收等方面予以限制,从而提高失信成本,倒逼诚信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