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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3月19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发言。图示李家超(第一排左九)发言后,与政务司司长陈国基(第一排左五)、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第一排左四)、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第一排左七)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第一排左六),于立法会会议厅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第一排左八)和立法会议员合照。(政府新闻处图片) |
中评社香港3月30日电(记者 卢哲)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023年在《施政报告》表明,2024年内完成23条立法。2024年1月底,宣布就23条立法谘询公众30日;3月8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同日立法会首读和召开法案委员会审议,连续开会至3月14日,最后草案于3月19日恢复二读,同日三读通过。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22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条例》于23日刊宪生效。笔者观察,这个快速而高效的过程中,隐藏了不少细节。
首先,筹备及审议期间的“特殊安排”。立法会首读和召开法案委员会审议时,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因香港许多议员身兼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需要赴京开会,香港立法会过去多年已形成惯例,3月首两周几乎都不会安排大会或会议工作。今年原本立法会的公开议程亦显示3月上旬无公开会议,但在草案公布刊宪及首读后,多位身兼代表及委员的立法会议员都特别从两会请假,连夜飞回香港出席会议,并在当日会议结束后再飞回北京。虽舟车劳顿但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第二,审议过程体现高质高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透露,在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进行公众谘询时,立法会就同时透过相关的小组委员会研究立法的政策事宜。当条例草案交付立法会首读和二读后,小组委员会便化身法案委员会,并随即马拉松式开会近50小时,在合理时间内对条例草案作全面的逐条审议。“虽然法案委员会的工作紧凑,但安排有条不紊,委员义无反顾地连日开会,废寝忘餐地认真审议草案,务求令法例既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又能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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