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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3前助理遭判2至1年获缓刑 1人无罪
http://www.CRNTT.com   2024-07-26 14:41:47


高虹安前公关主任王郁文被判刑2年,媒体蜂拥上前采访。(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7月26日电(记者 郑羿菲)台湾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助理费案,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一审宣判,高虹安判刑7年4个月,并褫夺公权4年。在媒体疯狂追逐下,被判刑2年的高虹安前公关主任王郁文才停下脚步简短谈话约30秒,她表示,是否上诉还会与律师讨论。

  台北地院今天上午11点宣判结果,高虹安并未出庭,仅有前高办主任陈奂宇、前高办公关主任绰号“水母”的王郁文到庭,听取宣判结果。高虹安被判刑7年4个月,并褫夺公权4年。另有4名助理也遭起诉,绰号“小兔”的前帐房兼行政主任黄惠玟,与王郁文,均判刑2年,获宣告缓刑5年;前高办主任陈奂宇则判刑1年,缓刑3年;陈昱恺无罪。

  依《地方制度法》规定,高虹安将由“内政部”停止其职务,新竹市长职务将由副市长邱臣远代理。依规定县市首长若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将停止其职务,案件若二审改判无罪,可复职。但判刑确定者,将解职,并于3个月内完成补选,但若剩余任期不足2年,就不再补选,由“内政部”报请“行政院”派员代理至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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