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公众对国企的要求也是多方面的,大家既希望国企有同民企一样的竞争力,同时舆论对国企内部的公平以及国企员工收入与全社会之间收入的公平,都有很强烈的要求。加上国家的一些硬性规定,现实情况下,国企是很难将更多资源用来突出关照少数优秀人才的,社会舆论应当至少了解对国企的这些难处,在国企人才外流的问题上,保持一种更加公允的态度。
无论如何,人才流动都是正常的,而且国企的用人劣势问题应当由国家来思考和调整,不能要求个人来承担。虽然我们应当鼓励在航天机构等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国企里的担纲人才们表现出奉献精神,而且在很多那样的机构里,那样的精神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不断传承。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已不能作为强制性要求。
作为人才市场的底线性规则,人才流动必须是自由的,与此同时,它也应该是规范化的。在这个底线之上,国家和社会也应当推崇职业精神和从业道德,从社会创造条件让所有个体人尽其才,以及从工作者应有的责任感两个方向推动职场的积极向上,而不应只重其一。
来源:环球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