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尔特的确是坚定的1882年《排华法案》支持者,事实上在大部分有关他的介绍中,这都是他主要、甚至是唯一的重大事迹,那本“中国问题”在当时也很有影响力。在19世纪全美反华情绪高涨的时候,波尔特是其中相当活跃的发声者。他鼓吹两个不能同化的种族向来无法共处,华人只能被白人奴役或消灭。波尔特对有色人种的歧视不仅限于华裔,对印第安人和非裔也有过不敬言论。
波尔特的种族主义一直有证可考,但在Reichmann之前,从来没有人注意过他就是在名校伯克利校园里耳熟能详的名字。
因历史而改名的“标准”应该是什么?
在任何反对种族主义的人看来,《排华法案》早已是公认的错误,而波尔特有过这样的言论,自然不适合出现在一所学校“半官方”的名称里。但事情没有这样简单,在更名的呼吁提出后,这件事引起了不少争议。
美国历史上出现过许多长时间的歧视、排挤或压迫,而随着社会意识变迁,一些当年被奉为“英雄”的人物,如今就无法再被视为楷模。一年多前在全美兴起的拆除南北战争中南方将领塑像等纪念物的浪潮,便是因为如此。
多数在美少数族裔都经历过“苦难史”,留下的历史痕迹也很多。光是伯克利所在的北加州,也还有两所大学的名字有其“阴暗面”。19世纪中期,一位名叫塞拉努斯•黑斯廷(Serranus Hastings)的律师、农场主大力推广和资助猎杀印第安原住民的行动,他后来创办了美西第一所法学院—黑斯廷法学院(UC Hastings College of the Law);而19世纪60年代,曾招募志愿者参与屠杀印第安人以掠夺他们土地的时任加州州长利兰•斯坦福(Leland Stanford),是后来斯坦福大学的创办人(斯坦福也曾是排华法案支持者,在谈到华裔移民时曾说“低等人类会影响到高等种族”,但后来他的铁路公司招聘了大量华人劳工)。
在伯克利法学院之前,已经有好几所大学因遭到类似抗议而做出改名决定,例如耶鲁大学去年刚改了一所学院的名字,因为原名中的“卡尔霍恩(John C. Calhoun)”不仅曾是美国副总统,也是一名白人至上主义者;乔治城大学2015年改过两栋以前校长命名的楼名,因为这两位校长都曾贩卖黑奴以抵偿学校债务。但相比这些来说,伯克利法学院的事件显然更为复杂,因为波尔特这个名字已经深植其中,改名波及的范围会很大。
据悉,伯克利法学院院长Erwin Chemerinsky对改名几次动摇,改了好几次决定,在13日的声明中,他也承认“这个问题让我觉得非常棘手”,但他同时解释了为什么最终决定建议改名:“我坚信名字只是一个象征,不会影响学院的本质,无论是否用波尔特做名字,伯克利法学院都是一个很好的地方。”
许多伯克利学生其实也对改名是否有必要心存疑虑。一些来自南美国家的学生说,“波尔特法学院”在当地是个颇有名气的名字,改名恐怕会对那里不少有志“上名校”的学生产生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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