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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今年国际人权日民进党仍有大动作
http://www.CRNTT.com   2018-12-11 15:08:30


 
  文章说,平情而论,将“总统”和“立委”合并进行,除了是当初陈水扁的选战策略之外,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过去,台湾地区的各项公职选举,任期和举行的时间并不一致。比如,“总统”和“国代”是六年一届,“立委”是三年一届;县市长及市议员虽然是四年一届,但其中的“直辖市长”、议员,和普通县市长(省辖县市长)及县市议员的任期及选举,也相隔一年多;几乎是每年都有选举,社会成本及政府选务行政的成本都很大。因此,经过“修宪”,在废除“国大”之后,将“总统”任期改为四年,“立委”任期也改为四年,将“直辖市”和普通县市的任期拉平归一,为此让“直辖市长”、议员的任期延长了一年多。再将各类公职选举整理为两大类,一类是“中央”性的“总统”和“立委”当选举,另一类是地方性选举,如“九合一”选举,两类相隔两年进行,其实只有一年零几个月。

  但按“宪法”规定,新一任“总统”于当选的五月二十日就职,新一届“立法院”也于当选的二月一日开议。如将两类选举合并进行,当然要迁就“立法院”开议,就必须在一月中旬之前进行。而被捆绑的“总统”大选也必须从过去的三月下旬(“宪法”规定,必须在就职六十日前选举产生)提前到一月中旬。如果是连任,问题不大;如是政党轮替,就大件事了,“空窗期”过长,不但不利于衔接,而且即将卸任的“总统”也容易籍机大搞舞弊事件。

  因此,将“总统”大选与“立委”选举分开进行,其实也并非是没有道理。但民进党党团是以担心蔡英文的选情连累“立委”选情的理由提出,则是私心自用,“挪火为自己煮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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