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组织市县纪委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专题培训,培训人数116人;组织4期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培训人数1515人;组织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训班90期,培训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骨干660余人次;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宪法、监察法等专题授课培训2500余人次。
强化组织保证,激发干部活力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陕西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稳步推进转隶、派驻机构改革等工作,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应新设业务室处,加强执纪审查力量,混编调整原机关干部,让原纪检干部和转隶干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省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梳理出20项改革任务清单,制定《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抓好省级派驻机构改革;加大对市县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力度,加强督导市县巡察机构设置。
通过深化改革,派驻机构“探头”和“前哨”作用发挥明显。省纪委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点开展轮驻监督执纪工作,就干部职工反映的有关问题,要求有关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安康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建议》,明确提出了5条具体的监督意见等。
“在各级班子建设上,先后制定出台了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妥善用好提名考察权,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树立‘组织负责搭建平台、干部只管专心干事’的鲜明导向,严格坚持标准,把政治合格作为衡量干部首要标准,把实干有为作为干部选拔重要标准,把廉洁自律作为考察干部基本标准,确保选好用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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