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4日电/主动靠前监督 严防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李张光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连日来,各地陆续通报一批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典型问题,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严防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结合各地实践,我们采访了部分地方纪委监委负责人。
开展专项整治,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高国成(云南省迪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迪庆州纪委监委查处了维西县政协原副主席、永春乡党委原书记李忠民,香格里拉工业园区箐口特色产业片区管委会原主任郭东生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都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承发包事项等情形。
对此,我们坚守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项目审批不严格,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项目验收不认真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开展专项整治,必须建立在深入调查分析研究之上,摸准病情、找准病根。从我们查处的问题来看,有一个特点,就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制度、“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形同虚设。我们督促各县市、各行业主责部门蹲到一线,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特性,梳理工作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在此基础上重建工作规范和流程,共制定完善分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协调工作制等150余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