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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迈过去的财产申报书。(中评社 张嘉文摄) |
黄子哲说,2000年陈其迈第一次连任“立委”,年仅35岁,很难想像他有能力与助理筹资2千万购买网虎未上市股票。陈其迈当时表示,要拿他父亲陈哲男的土地去向银行借钱购买。但若是借钱买股,陈的轻松态度启人疑窦,当2千万股票全赔时,居然可以轻描淡写地说“早就忘记手中的网虎股票放在那里”。
黄子哲质疑,难道这笔钱都不用还吗?尤其时隔几年之后,即爆发陈哲男贪渎案件,令人怀疑当时陈其迈巨资买股的钱来源?究竟是不是陈哲男所提供?为何当时陈其迈不敢于财产申报这笔买股资料?是否另有隐情?
质疑点三:陈其迈想藉炒股发大财?
黄子哲表示,2000年,陈其迈时任“立法委员”,没有想着为人民服务,善尽“立委”职责,只想着跟助理集资买股,做着发大财的梦,如今陈其迈参选高雄市长,不敢签署反贪切结书,是不是还在想着买股发大财的梦?陈其迈有必要说清楚、讲明白。
王育敏则表示,反贪腐是普世价值,陈其迈阵营不断以似是而非的反控对手,来模糊陈其迈不敢签署反贪切结书的焦点,是因为陈其迈心虚吗?无法交代过往的资金来源吗?陈其迈不断闪躲陆续被提出的贪腐问题,也不愿回应各界的质疑,相信高雄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绝对不会容许贪腐集团再回归高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