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今后留学生需要更多的是用自证的方式,来让中国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相信自己的留学经历。留学生自证时,可资佐证的材料有很多,包括海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等。
但是,这些材料借助非高级手段都能获得媲美真实证件的“山寨版本”,然后再配合真实的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与行程票据等,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而要核实这些材料的真伪,无疑会对用人单位额外增加成本。
另一方面,一纸证明绑定了留学生回国发展的多项优惠,如办理城市落户、购置住房、报考公务员、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等,没有了证明,当然不影响留学生享有自己的利益。但用人单位在遇到上述麻烦之后,是否会因此对招录留学生心存犹疑,甚至是直接关闭大门,都存在一定的可能性,毕竟留学幷不能与能力直接画上等号。
加上部分优惠是有年限的,比如北京市就明确留学生落户应在两年内完成。因此,要确保留学生应有的福利,更需教育等部门配合出台其他服务和保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