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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台湾当局不具“APEC”独立完整权利
http://www.CRNTT.com   2018-09-26 16:25:06


 
  “APEC”更是严格遵循一个中国原则,并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加入到身份地位问题,其二是台湾当局出席会议的代表资格及举办相关会议的资格的问题,这又再分为“双部长会议”和领导人非正式会员。在入会资格问题上,一九九一年二至十月,中国政府代表就中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三方加入问题与“APEC”第三届“部长级会议”高官会主席、韩国外交部部长助理李时荣进行了六轮谈判与磋商。十月二日,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秦华孙同李时荣签署《谅解备忘录〉,明确规定:中国作为主权国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台湾、香港作为地区经济实体以“中国台北”“香港”(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改为“中国香港”)的名称同时加入“APEC,台湾当局只能派主管与“APEC”有关的经济事务部长参加会议,台湾“外长”和“副外长”不得与会,也不能承办“双部长会议”。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首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美国西雅图召开。台湾当局藉口《谅解备忘录》没有就台湾参加领导人一级会议作出规定,试图让李登辉作为“国家元首”的身份出席。遭到拒绝后,提出让时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经建会”主委的萧万长冠上李登辉“代表”、“特使”及“行政院政务委员”的头衔出席。对此,中国政府指出:根据《备忘录》精神,台湾参加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人员最高只能是与经济有关的“部长级”官员,并已就此与有关各方达成一致。最后,萧万长只以“经建会主委”身份参加会议。由此形成了“西雅图模式”。此后,台湾当局在“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与会人员级别问题上一直企图突破《备忘录》有关规定和“西雅图模式”,但均未成功。对此,当时作为李登辉参与国际经济谈判事务的代表的蔡英文,应是十分清楚的,哪有什么她的发言人黄重谚所说的拥有“独立完整权利”!黄重谚的说法,只不过是“睁着亮眼说瞎话”而已。

  二零一二年,蔡英文代表民进党参加“总统”大选。吴钊燮作为蔡英文的首席智囊,为其作上台准备而主持编写了几部探讨“政权交接”实务问题的著作,交由“新台湾国策智库”出版。其中一本《台湾外交的省思与前瞻》,在提到“APEC”时,就承认台湾不是“主权国家经济体”,“外交部”正副部长也不能出席“双部长会议”,“总统”更不能出席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因此,吴钊燮昨日所说的“中国企图把原来不存在的‘一中原则’塞到‘APEC’组织运作之中”,就更是“自打嘴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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